赣县交警严查!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载人、不戴头盔?-ag真人旗舰厅网址

赣县交警严查!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载人、不戴头盔?
电动新能源
日期:2023-09-08 00:07

9月4日17时许

正值晚高峰时段

在赣县城区

燕塘北路与站前大道交叉口

巡逻一中队警员执勤时

一名“显眼包”闯入视线

两男孩没戴安全头盔

骑着一辆电动车飞驰而过

民警看见后,立即驱车上前

将其拦停

经了解,两名男孩均未满16周岁

贪图方便擅自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普法教育

并通知小孩的监护人到现场

要求监护人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加强正确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

培养孩子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如今,越来越多的学生也骑电动车上下学,但是由于电动车的速度快,其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年龄太小,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强,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023年秋季开学以来,为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赣县交警采取定点检查 路面巡逻管控的勤务机制,在校园周边持续开展二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紧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加装遮阳棚、超员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一劝二警告三处罚”的工作模式,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导、警告教育及处罚。

下一步,赣县交警将持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同时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各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交警提醒

1、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汽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上路;

2、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不闯红灯、不逆行;

意外无法预测,但事故可以防范

各位家长,请务必看护好孩子

教会孩子规避风险

并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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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黄良青律师 1887075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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