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绿色出行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同时为避免堵车带来的不便,越来越多的人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作为自己出行的第一选择。非机动车辆最大的优点在于它的便捷性,灵活的车型使它可以自由地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不需要驾驶人拥有任何的驾驶证明,更不需要投保交强险,种种优势使得它成为现代人心里的“白月光”。然而,也正是这些“优点”使其面临的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大大增加。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增长达到23.3%和30.9%。同时据前年数据显示,由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达8032.2万元。其实非机动车也能购买保险,今天的节目就和大家一起来聚焦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嘉宾: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全宣传员李振元
中国太平洋产险湘潭中支理赔高级经理 赵炼
中国太平洋产险湘潭中支业务部经理 罗波
答:(1)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顾名思义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非机动车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损失,不承担自身财产(电动自行车)的损失赔偿责任。
(2)适用车型就是指:符合电动车各项指标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包括家庭用途人力自行车、二轮/三轮电动车,不含四轮车、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和营运、商业用途(如外卖、快递),简单来讲就是交警部门认定的上绿牌的电动自行车。具体的指标参数见下图:
(3)被保险人是针对:18周岁至65周岁的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一是,第三者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是,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非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覆盖自车及他车的损失,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各类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因经济和便利性,一直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趋普及,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呈上升趋势,一旦发生事故,给骑行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甚至人身伤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没有保险,往往因赔偿金额较高难以调解。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一年保费才不到100元,除却买一份心安,在发生事故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您的经济损失。因此,购买一份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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