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推着轮椅上的老人,和轿车互不相让,被撞翻!最新后续来了
汽车前沿
日期:2023-07-18 14:22

近日,在安徽阜阳,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个大妈(下文称老太太)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老人,此时不远处有辆小轿车。然而老太太自顾着推着轮椅老人往前走,小车也自顾着往前开,谁也没有礼让谁,最终轿车把轮椅、老人、老太太都撞翻了,撞翻后,轿车才停下来了。

本来轮椅老人和轿车之间是有一段距离的,好好的怎么会相撞呢?其实啊,我觉得有可能是双方都觉得对方会礼让自己,谁曾想双方都不礼让对方,自然就撞到一起了。

被撞后,其实吃亏的还是轮椅上的老人,本来就是坐轮椅的人,还被车给撞了,这岂不就是“雪上加霜”、“旧病未愈又添新疾”嘛?

据权威官媒媒体爆料,此事件,即:“轿车未礼让行人,撞翻过马路的轮椅老人”事件的最新后续来了,最新后续是:交警认定此事中车辆未礼让行人,车辆负全责!

我们先回到“轿车未礼让行人,撞翻过马路的轮椅老人”这个事情上,笔者认为这个司机明显做的不对,司机理应让行,却未让!同时,这个推轮椅的行人也同样也有很大的责任,你推着轮椅停下来,停几步,让让车不就行了嘛?非得等撞到一起后才知道什么叫做痛。

其实这个事情中,疑问就是两个,1、为啥行人过马路不看车?2、车为啥不刹车?

关于这个事情和这两个疑问,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下。

首先,我们先来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常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司机朋友们这回知道了吧,车辆是需要无条件礼让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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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外,我们在科目四中也学过,无论是不是斑马线都应该礼让行人,紧急制动的时候先避人后避物。

再说了,经过路口本来就要减速慢行,同时也要做好预防事故处理的能力。作为一个驾驶员,驾车上路就应该承担起自己肩上的那份应有的社会责任。

仔细分析现场图,我觉得本事件中司机当时的情形有这种可能:老人和轿车之间那段刚好是减速带,司机当时可能在看减速带,过了减速带后可能刚好轮椅又处在b柱盲区,汽车b柱运行轨迹与司机行成一条直线,导致司机没看见轮椅老人,司机根本就不能预判有人横穿马路,当两者将要撞上的时候,司机没来得及做出处理应急事故的行为。

当然还有其他可能,比如司机抱着侥幸心理,心里想推车的肯定不敢走过来,结果他们都低估了对方;亦或是当时司机分心走神了,所以悲剧发生了。

司机朋友们要记住了,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这在考驾照的时候都学过的,大家要对照着做到。

有人说,老太太走的并不是斑马线,这不就是横穿马路了嘛!这样的话,双方都有责任的。

推轮椅的老太太,看到车驶来不知道停一下吗?如果我是司机我会停车,因为怕撞到人;如果我是推轮椅的人,我也会停下来,因为我怕车撞我。

事件中的这位老太太是抱着侥幸心理的,觉得别人开车一定会让你,但是如果遇到新手司机,或者遇到司机分神了,或者遇到了一根筋的司机,老太太你该怎么办?

从小爸妈、老师就教育我们过马路要左右观望,不管在什么路况下都不要给汽车对着上,因为很多司机临危的第一反应是手忙脚乱。车撞人的话车有保险,司机有保险;但是如果人被撞了,你要知道你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掌握在自己手里,别寄希望于别人踩刹车!

我们先不说谁的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车的损失的是金钱,而行人付出的将是血的代价,甚至是生命!

以至于有网友调侃说:“事件中的老人坐轮椅是有原因的。”

引申思考

本案中的细节并不仅仅只是老太太看见了车,但是她还不停下来。我们需要关注的另外一个细节是:在即将撞上的一刹那,老太太把老爷子推到了车能撞到的位置,她自己却稍微做了个驻足动作(不让车对自己造成大伤害)。

其实任何人在这种情况都会有本能反应去有意识的避让车辆,老太太出于本能反应有意识的进行了自我避让,但是手上的动作却没跟上自己的本能反应。

避险本能大家都有的,本案中推轮椅的老太太也不例外。只是老太太思想上麻痹大意了,没有安全防范意识,漠视交通规则,更漠视了生命的宝贵。

结束语

人让车是因为怕车,而车让人是培养一种慈悲。既然人能畏车,那为什么车不能敬畏人?作为司机,遇到行人就理应让行人先过。同时,作为行人来说,过马路一定不要横冲直撞,等没车了再过去。

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更应该敬畏生命。

记住:

交通安全无小事,须臾片刻不可松;

一停二看三通过;

交通你我他,安全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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